关于建立和发展家庭教育研究实验基地的通知 中家教专会[2011]02号 为深化我国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科学研究,提供构建中国特色家庭教育理论体系的实践依据,提高我国家庭教育工作的理论指导水平,本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实验基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任务 1、为促进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学术研究和实践创新,把理论研究、实践指导、科学实验有机地结合起来。 2、团结和组织家庭教育的科研骨干队伍,研究我国家庭教育事业中提出的一些重要课题。 3、对本地区和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4、培养家庭教育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管理人才。 二、责任与权利 (一)“基地”承担以下责任: 1、按计划开展课题的研究和实验工作,每年底提交研究报告和实验报告。 2、参加由本会召开的家庭教育学术活动并提交论文。 3、接受本会对工作的指导,并根据本会的要求积极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4、参与本会相关的其他活动。 (二)“基地”享有如下权利 1、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并享有会员的权利。 2、获赠本会学术刊物《中国家庭教育》、《家教指南》和有关的信息资料。 3、优先参与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成果评奖和其他学术活动。 4、参与各地家庭教育的交流、培训和指导。 三、条件与准入 1、“基地”可以学校、幼儿园或有关教育组织为单位,也可以县、市两级教育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为单位,但必须在家庭教育方面有一定影响。 2 、申报“基地”的单位必须具备开展实验的相关条件(包括领导重视、有相应的研究团队、经费有保障、具备相当的研究实验基础等)。 3、申报“基地”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或相关组织推荐,并纳入相关的行政管理和考核体系。 4、必须履行相关程序,经本会审查批准后方可挂牌。 四、制度与管理 1、基地以五年为一个指导阶段,每年召开一次基地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或骨干培训。 2、本会与基地签订《协议书》,承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要参加课题研究,完成科研任务。 4、本会成立基地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处理日常管理事务。 地址:北京市马连道11号一商大厦1502室 电话:010-63342670 电子邮箱:pcfedu@yahoo.cn 联系人:杨丽 天津市有关事宜委托天津心帆心理辅导中心代理。 电话:27478523 电子邮箱:xinfan2009@163.com 联系人:吴芬芳 五、申报程序 1、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家庭教育研究实验基地申报审批书》,一式三份,报送本会。 2、公布评审结果。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1年3月1日
附件:1、和平区鞍山道小学家庭教育研究课题 2、北辰实验幼儿园家庭教育研究课题 3、北辰新华幼儿园家庭教育研究课题 4、西青区实验小学家庭教育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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