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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了解强迫症


神经症是怎么回事


又称神经官能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虚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是一种干扰人的正常生活,削弱人的适应能力的中等严重程度的心理障碍。是一组非器质性的大脑神经功能轻度失调的心理疾病。通常,神经症患者不会像精神病患者那样完全失去与外界现实的接触,他们对自己的病态仍然有充分的自知,并可主动寻求帮助。患者通常仍或维持某种水平的正常生活,但需要某种专门的帮助。这一组心理疾病在病因、病理和临床表现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其共同点是:
①  起病常与素质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
②  存在一定的人格基础,常常自感难以控制本应可以控制的意识或行为;
③  症状没有无相应的器质性基础;
④  社会功能相对完好,一般意识清楚,与现实接触良好,人格完整,无严重的行为紊乱;
⑤  一般没有明显或较长的精神症状。
神经症的起因
精神因素在发病上起重要要作用。它会造成兴奋与抑制过程的失调,而神经组织的病理形态学方面没有发现肯定的改变。神经衰弱是神经官能症中最常见的一种。常由于思想矛盾和精神负担过重,过度紧张以及病后体弱等原因使神经(尤其高级部位——大脑皮层)的活动过度紧张,过度疲劳,造成兴奋和抑制的失调而发生功能紊乱,即发生了神经衰弱。
常见为精神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头晕、记忆力减退、神经过敏、情绪不稳、易怒、失眠,对外界刺激(声音、光线)特别敏感及机体的内感觉增强(感觉心脏血管的搏动),或过分集中注意于身体的各种变化而产生各种疑病观念(如疑生脑瘤、心脏病、害怕会发展成精神病等)。神经官能症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主要基本上都是主观感觉方面的不良,没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表现为当事人一般社会适应能力保持正常或影响不大;有良好的自知力,对自己的不适有充分的感受,一般能主动求治
神经症常见种类
1、恐惧症(恐怖症)
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神经症。病人明知没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生育伴有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病人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
2、场所恐惧症
害怕对象主要为某些特定环境,如广场、闭室、黑暗场所、拥挤的场所、交通工具(如拥挤的船舱、火车车厢)等,其关键临床特征之一是过分担心处于上述情境时没有即刻能用的出口。
3、社交恐惧症(社会焦虑恐惧症)
害怕对象主要为社交场合(如在公共场合进食或说话、聚会、开会,或怕自己作出一些难堪的行为等)和人际接触(如在公共场合与人接触、怕与他人目光对视,或怕在与人群相对时被人审视等)。
4、特定的恐惧症
害怕对象是场所恐惧和社交恐惧未包括特定物体或情境,如动物(如昆虫、鼠、蛇等)、高处、黑暗、雷电、鲜血、外伤、打针、手术,或尖锐锋利物品等。
5、焦虑症
是一种以焦虑情绪为主的神经症。主要分为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两种。焦虑症的焦虑症状是原发的,凡继发于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躯体疾病的焦虑应诊断为焦虑综合征。其他精神病理状态如幻觉、妄想、强迫症、疑病症、抑郁症、恐惧症等伴发的焦虑,不应诊断为焦虑症。
6、惊恐障碍
是一种以反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原发症状的神经症。这种发作并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预测性。惊恐发作为继发症状,可见于多种不同的精神障碍,如恐惧性神经症、抑郁症等,并应与某些躯体疾病鉴别,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内分泌失调等。
7、广泛性焦虑
指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为主的焦虑症,并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8、躯体形式障碍
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其痛与优势观念。经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尽管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相关,但病人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本障碍男女均有,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9、躯体化障碍
是一种经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的神经症。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或器官,最常见的是胃肠道不适(如疼痛、打嗝、返酸、呕吐、恶心等),异常的皮肤感觉(如瘙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皮肤斑点,性及月经方面的主诉也很常见,常存在明显的抑郁和焦虑。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常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女性远多于男性,多在成年早期发病。
9、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症状的主诉具有多样性、变异性的特点,但构成躯体化障碍的典型性不够,应考虑本诊断。
10、疑病症
是一种以担心或相信患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性优势观念为主的神经症,病人因为这种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病人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病人的痛苦与优势观念,常伴有焦虑或抑郁。对身体畸形(虽然根据不足)的疑虑或优势观念也属于本症。本障碍男女均有,无明显家庭特点(与躯体化障碍不同),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11、躯体形式自主神经紊乱
是一种主要受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系统(如心血管、胃肠道、呼吸系统)发生躯体障碍所致的神经症样综合症。病人在自主神经兴奋症状(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基础上,又发生了非特异,的但更有个体特征和主观性的症状,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经检查这些症状都不能证明有关器官和系统发生了躯体障碍。因此本障碍的特征在于明显的自主神经受累,非特异性的症状附加了主观的主诉,以及坚持将症状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
12.、血管系统功能紊乱
包括心脏神经症、神经循环衰弱、DaCosta综合征。
13、高位胃肠道功能紊乱
包括心因性吞气症、呃逆、胃神经症。
14、低位胃肠道功能紊乱
包括心因性激惹综合征、心因性腹泻、胀气综合征。
15、呼吸系统功能紊乱
包括过度换气症。
16、泌尿生殖系统功能紊乱
包括心因性尿频和排尿困难。
17、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
是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严重的疼痛。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疼痛的发生,经过检查未发现相应主诉的躯体病变。病程迁延,常持续6个月以上,并使社会功能受损。诊断需排除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病程中被假定为心因性疼痛的疼痛、躯体化障碍,以及检查证实的相关躯体疾病与疼痛。
18、神经衰弱
指一种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表现为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感症状,及肌肉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或脑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碍的一部分多缓慢起病,就诊时往往已有数月的病程,并可追溯导致长期精神紧张、疲劳的应激因素。
偶有突然失眠或头痛起病,却无明显原因者。病程持续或时轻时重。近世纪,神经衰弱的概念经历了一系列变迁,随着医生对神经衰弱认识的变化和各种特殊综合征和亚型的分出,在美国和西欧已不作此诊断,CCMD-3工作组的现场测试证明,在我国神经衰弱的诊断也明显减少。 
19、神经症性抑郁症
神经症性抑郁症患者最突出的症状是情绪低落,严重程度可起伏波动。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  兴趣减退甚至丧失。对日常活动和娱乐的兴趣明显减退,体验不到乐趣和愉快。他们常常回避热闹的场合,也无意留恋美丽的风景。
②  对前途悲观失望。认为工作和事业已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个人前景暗淡,认为一切事物都毫无希望。
③  感到精神疲惫。精力明显不足,打不起精神,想振作也振作也不起来。对生活和事业缺乏动力和热情,似乎什么都不想做,也不想动。
④  无助感。对自己的痛苦处境感到无力自拨,即使别人帮助自己,也感到无济于事,只能听之任之。
⑤  自我评价下降。过分夸大自己的缺点,常常自卑、自责、内疚,认为自己是无用的人,看不到自己的优点与长处。也有些病人埋怨他人,感到委屈。
⑥  感到生命缺乏意义与价值。认为活着已没有任何意义,常认为活着不如死了好。遇事老往坏处想,甚至企图自杀,但在具体实施上,则又显得顾虑重重。
20、强迫症
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要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在日常生活中,会有很多人感到自己和上述某些症状比较符合,于是就去“对号入座”,给自己贴上某某“神经症”的“标签”。这是不正确的做法,正确的方法是要自己感觉不适或者心理压力大时,不要自己做诊断,而是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和咨询师沟通一下,就像我们去做身体检查一样,做个“心理健康检查”。这样可以有效的及时疏导心理压力,搞清楚自己不舒服的原因,及时做出合理应对,更好的享受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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