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计划项目书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学会特组织天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协作系统,欲加入本系统的学校需自愿申请,经本区县分会或主管部门推荐,经批准方可加入。对加入本系统的学校,我学会将会同心帆心理辅导中心在整合本市及国内外专家资源的基础上,为学校提供以下服务:
一、 心理辅导教师的入职和提高培训 1、为学校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专业提高培训。 2、针对辅导教师工作中遇到的个案,定期组织系统内部的案例研讨活动并提供专业督导。 3、提供全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会议和培训信息,并组织研讨与交流活动。 二、 协助学校做好咨询室的设计、建设与管理工作 1、为学校提供心理辅导室、咨询室的方案。 2、为学校提供咨询室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信息。 3、指导辅导教师使用、管理有关设施。 三、 协助学校落实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 1、指导学校自编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学计划、大纲及教材。 2、选派专家到学校参加心理辅导活动课的研讨活动,包括听课、点评、指导等。 3、选拔优秀课推荐参加每年举办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的评选活动,条件成熟的,可推荐参加全市示范课展示观摩活动。 四、 协助学校申报心理健康教育方向的科研课题,并提供全程指导。 1、为学校推荐心理健康教育方向的论文选题。 2、协助并指导学校开展有关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3、推荐教师参加每年一次的本市及全国的论文评优活动。优秀成果可推荐参加全市交流。 五、 协助学校为师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为有需求的师生提供个别咨询与治疗。 1、指导学校或由辅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师生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及心理素质评估。 2、帮助学校建立师生心理健康档案,并指导学校正确使用档案资料。 3、接待学校转介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六、 协助学校开展对师生和家长的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活动 1、根据学校的需求,推荐专家针对学生的普遍问题进行团体辅导或专题讲座。 2、根据需要,推荐专家为家长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3、根据需要,为教师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或团体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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